Home   e-Library       中文 
e-Library Home |  Browse By Category |  Study the Bible    
(No Title)
TOC | Previous | Next

謝溪海


經文:路十一5-13;路十八1-14;太七7-12。

重要經訓: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;何況天父,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嗎?(路十一13)

主耶穌成了肉身,在世上工作之時,常常表達對神完全的順服和信靠的心志,所以祂常在晚上(太十四23),或是一大清早(可一35),獨自到曠野向神禱告,尤其最後在客西馬尼園,為求能勇敢完成神的旨意,經云:「禱告更加懇切,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。」(路二十二44)。祂也深知門徒若要推行神所託付的工作,絕不是可以靠人的力量,一定要信靠神,不斷祈求從天上來的力量,因此曾說了幾個有關禱告的比喻,雖然這些比喻各有其重點,如切求的寡婦和不義的官之比喻,是強調神願意垂聽人的禱告;法利賽人和稅吏禱告的比喻、半夜求餅的比喻,是教訓人當存何種態度、精神向神祈求。今我們把這三個比喻放在一起研讀,可使我們更能了解禱告的重要性,願意謙卑、虔誠地向神祈求,領受祂所賜的力量,在一切所行的事上蒙神悅納,使自己和別人的靈性,均能得到更大的造就。

一.比喻中被祈求的對象

三個比喻各有不同被祈求的對象,從其中讓我們可以深思:

1.不義的官

「某城裡有一個官,不懼怕神,也不尊重世人。」(路十八2)。為官者,本當把所管理區域的所有百姓視為己出,所以才稱為「父母官」,但若只是想藉職位享有俸祿,過舒適、富足的生活,抱存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,敷衍了事,那就是失職;若甚至藉機斂財,那就更不好了。比喻中提到的這位官,只隨己意工作,不敬畏神,也不尊重人,哪能為真正受冤屈的人伸張正義?怎能藉公正的判決,杜絕惡人的奸計,使百姓享有安定的生活環境?更何況祈求他、前來伸冤的人,是一個既無錢財、又無勢力背景的寡婦,這位官,更是可以放著不必理會。

2.鄰居朋友

朋友本當時常親密,有需要時能互相支援,但也有一定的限度。這位鄰居被朋友要求時,已是半夜,全家已就寢,若要起來回應朋友的請求,勢必會吵醒全家大小,且又不是真正緊急的事,讓朋友的朋友稍微餓一夜,又有何妨?

3.天上慈愛的父神

在這些比喻中,主耶穌用對比的方式,讓我們更可以放心,如經云:「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為要得憐恤,蒙恩惠,作隨時的幫助。」(來四16),因我們的天父是:

(1)完全慈愛的神

主耶穌以比喻鼓勵我們向父神禱告,因父神是很願意垂聽人的禱告(約十六23、27),祂體貼我們的需求與軟弱,甚至比世上的父更能展現美好的愛,因祂知道什麼是對我們最有造就的,如主說:「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,反給他石頭呢?求魚,反給他蛇呢?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,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,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嗎?」(太七9-11),並且祂按照祂的旨意,要成就一切,如主說:「你們祈求,就給你們;尋找,就尋見;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。」(路十一9),祂絕不會耽誤。所以,我們當存忍耐、等候的心志,把一切交託在神的手中。

(2)完全公義的神

在判斷的事上,人必會受到許多的干擾,或因交情,或因私利,或因個人的喜好,使人常產生如所羅門王的感嘆:「我又見日光之下,在審判之處有奸惡,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。」(傳三16);就是想以公正的精神來判斷,也常因人無法得知整體事件的原委,而多有錯誤。這均使人感到無奈,但父神是完全公義且是無所不知的,所有的過程均無法隱瞞,因此祂的判斷絕對公正和正確,也必記念我們所做的一切工作(來六10)。

(3)看重真實的神

天上真神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神,一切都是由祂所賜,祂也希望人懂得感謝,來到祂的面前敬拜、事奉,獻上祂所喜悅的祭,但祂不是看外表,祂看重的是人真實的心。大衛深切體認神的要求,他說:「神啊,憂傷痛悔的心,祢必不輕看。」(詩五十一17),因此他迫切祈求得了神的憐憫;神也不會被賄賂,因此祂嚴厲指責那些不實的獻祭(賽一13)。這樣一位不是看表象而是看重真實的真神,使我們得到無比的鼓勵,願意常存謙卑的心,積極向神祈求。

二.如何禱告

主耶穌講這些比喻的目的,就是要教我們如何禱告:

1.真正的認識

對照這幾個比喻,能讓我們正確地認識,我們所禱告祈求的對象──這位真神,乃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神,且是充滿慈愛的神,使我們產生堅定的信心,如亞伯拉罕因知道所信的,是那能使無變為有的神,就把一切交託在神的手中(羅四17)。若是那位不義的官並非出於公正、同情弱勢者,尚且自己心想:「只因這寡婦煩擾我,我就給她伸冤吧,免得她常來纏磨我!」(路十八5);若那位不願吵醒全家的鄰居,尚且因外面那位朋友堅持的請求(路十一8),就起來照朋友所需用的給他;何況我們的神,是曾降世成為人的樣式,就更能體貼我們的需求(來四15),如古時以色列人因軟弱、悖逆,遭受敵人的欺凌時,悔改呼求神,「耶和華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難,就心中擔憂」(士十16)。因此,我們可以大得鼓勵,更有信心地,不斷地向神祈求、交託。

2.抓住神的應許

主耶穌應許說:「凡祈求的,就得著;尋找的,就尋見;叩門的,就給他開門。」(路十一10;太七8)。我們當以信心,抓住這美好的恩典,如雅各為要與哥哥以掃見面,憂心忡忡,不知其後果會如何?他以:「祢曾說:我必定厚待你,使你的後裔如同海邊的沙,多得不可勝數」(創三十二12)的應許,向神迫切祈求,終於在神感動、改變以掃的心之下,兄弟歡樂和睦相見。又如門徒們依照主的吩咐,在耶路撒冷禱告等候,終於領受主所應許的聖靈,得著力量,開始勇敢為主作見證,引領許多的人接受主的福音,建立教會。因此,我們亦當把握神應許的許多恩典,不斷祈求,建立更堅固的信仰。

3.真實的感恩

法利賽人說:「神啊,我感謝祢,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,都捐上十分之一。」(路十八11-12)。在信仰生活上,他確實能遵照摩西律法的規定,奉獻十分之一,遵守誡命,更以禁食表達虔誠。如果這是出於真實感謝的心,表明是在追求成長,應是能蒙神悅納的禱告,但從他一併數落在後面禱告的稅吏的不是,可知他宛如在報告自己的善行,近乎是在邀功。神是看人內心的,不管這人禱告多久,也失去了祈求的意義了。在順利、豐收的時候,知道這一切都是神所賜的恩典(申八18),以真誠的心,向神獻上感謝的禱告(西四2),更懂得善用神所賜的資源,服事神和眾人,深信必能蒙神悅納。

4.真正的謙卑

如稅吏在神面前,深感自己有許多的軟弱、錯誤和罪行,希望能得到神的赦免,不斷地向神哀求。主耶穌雖常顯出神的大能,但祂依然常常向天父禱告,表明真正謙卑的榜樣。祂也希望我們常存此心志,一方面,當知人的力量都是有限的,要完成神所託付的工作,必須倚靠神的大能大力;一方面,我們必須不斷以真理來省察自己,如經云:「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?願祢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。」(詩十九12),因此我們當存謙卑的心,祈求神的幫助,且能互相提醒、勸勉,保守在神的恩典中。

5.等候與交託

主說:「神的選民,晝夜呼籲祂,祂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,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?我告訴你們,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。」(路十八7-8)。神掌管一切,關心祂的選民,也必垂聽他們的祈求,但凡事都有祂所定的旨意與時候,且成就更美的事,因此有時神會立即回應我們的祈求,有時卻要等一段很長的時間,但神的應許絕不落空。如當主耶穌得知拉撒路生病的消息,雖知他的姊姊一定很希望祂能趕去,主卻故意拖延;最後藉此機會,彰顯更加奇妙的能力,不但使馬大全家得到更美好的安慰,也造就那些看見此神蹟的人(約十一45)。等候是一項考驗,當學習「農夫忍耐等候地裡寶貴的出產,直到得了秋雨春雨」(雅五7),深信「神所賜、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」(腓四7)。

6.恆心迫切

「我告訴你們,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,但因他情詞迫切地直求,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。」(路十一8)。這位借餅的朋友能得到朋友的回應,是因其情詞迫切,不願放棄的請求。神既然愛我們,也應許要垂聽我們的呼求,祂又是看人內心的,何必需要人以情詞迫切,甚至是淚流滿面、汗流浹背的祈求呢?看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所留的榜樣(路二十二44),我們豈不更須如此嗎?迫切恆心的禱告,一方面表明信靠神的決心;一方面也是忍耐等候的心志,深信必如主所應許的:「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;何況天父,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嗎?」(路十一13),祈求聖靈充滿,使我們能更加盡心盡力事奉神。

7.追求成長

主說:「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。然而人子來的時候,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?」(路十八8),這是主美好的提醒。有時當人在受苦、受委屈的時候,很希望主耶穌趕快再來,能為自己伸冤;在順利、享福的時候,就沒有那麼的強烈需求。當然面對世界物質、罪惡的考驗,我們多希望主耶穌快點再來,得以進入天國,享受永生之福。但反省一下,如果主今日來臨,我們真的已準備好了嗎?我們的品德、事奉的精神、持守真理的心志、相愛的精神……,可以滿足神的要求嗎?當然因著主寶血所顯明的愛與包容,我們充滿信心,但主也希望看見我們追求靈性成長的努力,因此我們不僅要迫切、恆心、謙卑的祈求,也要學習:「弟兄們,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;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的,向著標竿直跑,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。」(腓三13-14),互相提攜,努力追求,使基督成形在每位同靈的心中(加四19)。

結語


因著門徒的請求(路十一1),主耶穌藉著比喻教導我們如何禱告,且祂就是我們效法的最好榜樣;祂更賜下聖靈幫助(羅八26),讓我們彼此激勵,建立恆心禱告的習慣,每天與親愛的主保持最甜蜜的溝通,享受真正內心的交託與平靜安穩。



Publisher: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
Date: 03/01/2013
Print
Email
Feedbac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