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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代志上五章1-2節告訴我們:「以色列的長子是流便,因他污穢了父親的床。他長子的名分
就歸了約瑟,只是按家譜他不算長子。猶大勝過一切弟兄,君王也是由他而出,長子的名分卻歸約瑟。」這樣看來,雅各的十二個兒子中。猶大和約瑟是最蒙福的。第十五章詳細記載猶大支派所得之地,十六至十七章則記載約瑟的子孫所得之地。約瑟得到長子的名分,因此在實際的福份(產業心上他得了雙份。

約瑟是一位敬畏神、謹守神命的義人。他在饑荒的年間接雅各一家人到埃及,使他們住在歌珊地,並且奉養他們。因此雅各在臨終前特別祝福約 瑟,立他兩個兒子以法蓮和瑪拿西為兩個支派的族長,正如其他的兒子一樣,可以承受產業(創四八3-6)。

約瑟的子孫所得之地是一次拈鬮得來的(十六l),然後把南面的地區分給以法蓮,北面地區分給瑪拿西半支派。約瑟的子孫所得地業是約但河流域的肥沃之地,正應驗了雅各的預言:「你父親的神,必幫助你,那全能者,必將天上所有的福,地裡所藏的福,以及生產乳養的福都賜給你。你父親所祝的福,勝過我祖先所祝的福,如永世的山嶺,至極的邊界,這些福必降在約瑟的頭上,臨到那與弟兄迥別之人的頂上。」(創四九25-26)。也應驗了摩西的預言:「論約瑟說,願他的地蒙耶和華賜福,得天上的寶物、甘露,以及地裡所藏的泉水。得太陽所曬熟的美果,月亮所養成的寶物。得上古之山的至寶,永世之嶺的寶物。得地和其中所充滿的寶物,並住荊棘中上主的喜悅。願這些福都歸約瑟的頭上,歸於那與弟兄迥別之人的頂上。」
(申三三13-16)。

約瑟的地業後來成為北朝以色列的中心,先知書都以約瑟家或以法蓮代表北國(摩五6;亞十6;賽七2、5、8、9;耶七15;結三七16;何七8)。

一、以法蓮支派所得之地(十六5-10)

以法蓮原為約瑟的次子,但雅各立他在瑪拿西之上(創四八12-20),所以先記述以法蓮所得
之地。以法蓮的地業是由約但河到地中海,也就是迦南地中部山地的各城邑,包括聖地示羅(6),會幕設在這裡,後來成為以色列人宗教和生活的中心(十八1)。

以法蓮所得之地若與猶大所得的廣大平原比較,以法蓮所得是又小又貧。但細心查看,我們可以發現這是神的美意,約書亞所攻打佔領之地大多是山地,以法蓮所分到的是山地的城邑,山城有戰略價值,攻守都有利,人數較少的以法蓮支派分得這樣的地,是相當合宜的。

另外以法蓮人在瑪拿西人地業中得了些城邑和屬城的村莊(9),十七章11節也記載瑪拿西在
以薩迦和亞設境內得了鎮市。這樣的分配,可能是為了公平起見,同時也藉此來保持各支派的合一。

以法蓮人肋旁有根刺,他們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,卻讓他們住在中間,成為服苦的僕人(10)。

二、瑪拿西支派所得之地(十七1-13)

瑪拿西是約瑟的長子(1),雖然雅各立以法蓮在瑪拿西之上,但是瑪拿西人卻得了雙份的地業(他們在河東已經得一大片土地),在河西所得的地也比以法蓮大得多。

1.英雄被記念(1)

瑪吉是瑪拿西的長子,是一位民族英雄,他英勇善戰,他和他的子孫都曾在戰爭中立下功勞,攻佔基列,摩西就將基列賜給他和他的子孫(民三二39-40)。約書亞在分地時特別提及這事,「瑪拿西的長子基列之父瑪吉,因為是勇士,就得了基列和巴珊」為賞賜。在神的國裡,所有為主勞苦付過代價的人都將被記念,一個也不會被忽略(參考:林前十五58;提後四7-8)。

2.超時代的措施(3-4)

當時中東一帶民族的習慣,只有男子可以繼承父親的家業。按希伯來的法律,父親的產業只可分給兒子,長子可得雙分,女兒不可繼承家業(參考:申二一15-17),只可得到一筆嫁妝,富戶還會給女兒女奴,有時給田地陪嫁(參考:創二九24、29;士一13-15)。女兒一出嫁,就成為丈夫家的一分子,這樣的法例,可以使地業長遠保存在本族之內。西羅非哈無子,產業須由弟兄和近親繼承(利二五48-49),他的女兒向摩西提出申訴
,摩西將他們的案件呈到神的面前,耶和華曉諭摩西訂定新例,女兒可以承受父親的產業(民二七1-11)。並且規定「西羅非哈的女兒可以隨意嫁人,只是要嫁給同宗支派的人,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‥‥」(民三六1- 1 2)。

約書亞在分地時,西羅非哈的女兒來到祭司以
利亞撒和約書亞並眾首領面前,重申:「耶和華曾吩咐摩西,在我們弟兄中分給我們產業。」(4),於是,約書亞照耶和華所吩咐的,在他們的伯叔中把產業分給他們。聖經把這一件超時代的措施記
錄下來,向我們說明神是公平的,在神的眼中,男女是平等的,在神的國裡男女同得主恩(加三26- 29)。

3.瑪拿西的地業(5-13)

除了趨但河東的基列地和巴珊地之外,還有十分地歸給瑪拿西(5),瑪拿西所得的土地僅次於猶大,且是肥沃之地。這「十分地」五分歸給第二節所記瑪拿西兒子的後裔(希弗除外),五分歸給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。

瑪拿西的長子瑪吉的後代住在約但河東,其餘半支派的人住在河西,得到的是以法蓮北邊的一片廣大土地,位於迦南地的中部,東至約但河,西至地中海,包括優美的示劍平原(7-9),這一大片土地,就是新約時代的撒瑪利亞。

以法蓮和瑪拿西兩支派所得的土地,相互密切交錯(十六9),「他普亞地」歸瑪拿西,「他普
亞城」卻歸以法蓮子孫(8),這種交錯的邊界,使兩支派的人息息相關,相依為命。今日我們在主裡是一家人。在基督裡是同一個肢體,我們不可分門別類,總要肢體彼此相顧,休戚相關,互相幫助(林前十二12-27)。

瑪拿西在以薩迦和亞設境內擁有許多鎮市(11),約書亞這樣安排,大概是為軍事上的需要,以瑪拿西這較強的支派,擔當抵擋迦南人的任務,因為這些鎮市仍為迦南人佔住。

「只是瑪拿西的子孫,不能趕出這些城的居民,迦南人偏要住在那地。及至以色列人強盛了,就使迦南人作苦工,沒有把他們全然趕出(12-13),這段記載與十五63,十六10相同,本書的作者似乎再三的提醒我們,不將迦南人全然趕出或滅絕淨盡,必將帶來本身的禍患(參考「申七1-4。比較:書十五63。士一21;書十七11-13,士一27-28;書十六10,士一29)。

三、約瑟支派斤斤計較(14-18)

這一段事蹟類似十四6-15的事蹟,但精神卻不相同。迦勒的要求是出於信心,因為他專心跟從神。神曾應許賜他產業;約瑟支派的要求是出於斤斤計較,認為他們族大人多,僅得到「一鬮一段」實在太少了(11)。

約書亞把兩份土地分給他們,事實上他們已經比其他支派蒙受更大的恩典,所得的地業比別的支派更大,本應心滿意足,努力去開墾種植,走向富強康莊之路。然而他們竟怕麻煩和辛苦,不願上山砍伐樹林,開墾荒地;知道迦南人有鐵車,怕敵人又怕危險,沒有信心去奪取應得之地,就向約書亞發出怨言:「你為甚麼僅將一鬮一段之地分給我們為業呢?」言外之意,似乎約書亞太對不起他們了。人在福中不知福,不知感恩,只會發怨言,實在可惜。

約書亞對他們的回答是:「你們如果族大人多,嫌以法蓮山地窄小,就可以上比利洗人、利乏音人之地,在樹林中砍伐樹木……你是族大人多,並且強盛,不可僅有一鬮之地。山地也要歸你,雖是樹林你也可以砍伐,靠近之地,也必歸你。迦南人雖有鐵車,雖是強盛,你也能把他們趕出去。」(15-18)。這樣的回答真有智慧,對他們的怨言沒有針鋒相對,加以指斥和責備,反而再次勸勉和鼓勵。約書亞的話要點如下:

(一) 你既是族大人多,並且強盛,「山地也要歸你,雖是樹林你也可以砍伐。靠近之地,也必歸你。」你可以去開發,將已有的善加利用。
(二) 「迦南人雖有鐵車,雖是強盛」,只要憑著信心,「你也能把他們趕出去」,因為得勝不在乎兵員多少,也不在乎武器精良與否,乃在乎耶和華是否同在。
(三) 每一支派都應盡自己的責任,去對付敵人,去開墾土地,不應倚賴別人,坐享其成。

約書亞這番勉勵的話,在今日的教會也十分適用,我們在恩典中不應失去感恩的心,遭遇困難不可心存畏懼或想倚賴別人,坐享其成。當善盡自己的責任,肯付出代價,面對挑戰,信靠真神克服一切困難。

□講道資料

1.基色Gezer(10)

基色位於耶路撒冷與約帕港之間的通道上,為非利士東面的重要城市。約書亞雖已殺了基色王和他的子民(十33),但此城仍然在迦南人手中(參考:士一20),直到所羅門王的時代,埃及王攻取基色,用火焚燒,殺了城內的迦南人,將城賜給他的女兒為嫁妝,所羅門重建基色為駐防城(王上九16、19)。

2.伯善Beth-Shean,Beth-Shan(l1)

在以薩迦境內,當時仍為迦南人據有,尚未取得。此城的人曾與非利士人連手對付以色列人,掃羅和他三個兒子的屍體被掛在伯善的城牆上示眾(參考:撒上三一10-12)。伯善另譯伯珊。


Publisher: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
Date: 09/01/19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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